根据《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太和镇部分村民委员会区域范围的批复》(清新府函〔2024〕75号),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同意撤销太和镇车头村民委员会、田边村民委员会、根竹园村民委员会,再新设立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车田根村民委员会。现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车田根村民委员会四至范围划分:北至禾云镇新塘村以及龙颈镇珠坑村、车头村,南至坑尾村,西至国营笔架山林场,东至禾云镇新平村,总面积约15912.3亩,常住人口80人,户籍人口876人。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地名标志、交通标志、广告牌匾等标识;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等公共平台发布的信息;法律文书、身份证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各类公文、证件;辞书等工具类以及教材教辅等学习类公开出版物;向社会公开的地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使用标准地名的其他情形,必须使用标准地名。